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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噪声更应友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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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5年11月27日 第 03 版 )

本版署名文章不代表本报立场每个人都应有话筒,欢迎争鸣
点滴录|小小一边是居民受噪声之苦,频频向“12345”、媒体投诉;一边是公园里的广场舞者略显无奈地说:“我们已经很注意了。”定海公园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由来已久,何时才能破局(据《舟山晚报》11月14日报道)?有人寄希望于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但法治终究是最后的手段,此事更应靠友善协商来解决。
事实上,关于噪声治理的法律规定早已有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广场舞噪声白天超过55分贝、夜间超过45分贝就可能构成扰民。但由于广场舞音乐时高时低,很多情况下处于超标与否的临界点,执法环节往往难以落实到位,这也是定海公园噪声问题成为“老大难”的原因所在。
广场舞噪声引起的冲突,是居民之间的不同诉求之争,还是友善解决为好。即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劝阻、调解、处理无效之后才能处罚,这也充分体现了“和为贵”的治理原则。
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消弭纠纷、促进和谐的法宝。大家如能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能充分顾及他人的权益,往往就能“退一步海阔天空”。附近居民若能体谅广场舞者找场所的不易,或许会觉得舞曲不那么刺耳。同样,跳舞的市民应照顾附近居民的休息,特别是定海公园紧挨着定海区中心医院,住院病人更需要静养。彼此多一份理解,音量自然也就不会过高。
有了友善解决的诚意,办法总比困难多。比如,戴着耳麦跳舞,既享受韵律节奏,又不产生扰民噪声,可谓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