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被动申请”为“主动发现”

全市社会救助主动预警对象扩围

新增四类群体,授权后纳入预警,发生困难将予以救助

记者 汪超群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10月18日 第 01 版 )

本报讯 社会救助主动预警对象扩围了!近日,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主动预警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在册低保、低边及特困对象外的特殊病对象、困难学生、住房困难对象、持证残疾人(不包括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监测预警范围。这意味着,今后这四类群体只要完成授权,在遇到基本生活困难风险时,就能被主动发现,符合条件即能获得救助。

据了解,目前我市纳入“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监测预警的低收入群体,主要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临时救助对象、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以及困难职工,总数4.99万人,占户籍人口的5.28%。其他特殊病对象、困难学生、住房困难对象、持证残疾人(不包括精神、智力残疾人),属于存在或可能面临基本生活困难风险的人群,并不在列。

此次扩围,对及时主动发现和解决这四类群体在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困难,有着重要意义。

“以特殊病对象为例,此前,如果不是在册低收入群体,在遇到生活困难时必须自己来申请,经核查后符合条件,才能享受社会救助。如今,只要本人完成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即可纳入社会救助动态监测范围,将来一旦发生困难,系统会自动预警。经核查属实后,相关救助管理部门将主动予以救助。”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马惠祥告诉记者,此次扩围相当于给潜在风险人群上了一道保险,“被动申请式救助”变为“主动发现式救助”,有助于更好地实现应救尽救快救。

记者了解到,授权主要与医保、教育、住建、残联等救助管理部门的业务办理相结合。群众在办理特殊病种卡、申请教育资助或住房救助、办理残疾证时,若自身同意,即可同步完成授权信息采集,由县(区)民政部门汇总后报市民政局纳入“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

目前,“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可对3级19项指标变化进行动态监测,涵盖子女出生、婚姻状况变化、劳动力增减等家庭成员变化预警,车辆、房产、企业投资等家庭财产变化预警,以及劳动力成年、就业、重病等家庭收支变化预警。

“我们对预警对象实行长期动态管理,每季度核查一次。对陷入困境的,及时予以主动救助;对条件改善的,动态调整相关待遇,并对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让社会救助真正精准、有效惠及困难群众。”马惠祥表示,民政部门还将联同教育、住建、医保、残联等部门,扩大预警机制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年底前,将所有非在册高危边缘人群纳入监测预警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