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营商环境法治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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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5年10月10日 第 04 版 )

海客谈|阿培

自今年3月启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市司法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以精准监督、动真碰硬的举措推进整治,目前已取得“两提升三下降”的阶段性成效,部分经验做法获全省、全国推广(据《舟山日报》9月29日报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有关部门应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不断推向深入、形成常态。

积极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涉企处罚案件同比下降18.74%,查封案件数同比下降56.8%,涉企不予处罚案件数同比上升80.77%。“综合查一次”实施率提升至90.11%,涉企行政检查总户次同比下降32.41%。伴随这些数据的升降,必然是营商环境法治化的不断升级。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最贴近群众和企业,是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也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条件之一。新时代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唯有树立执法新理念,探索执法新方式,积极构建服务型执法模式,并且强化执法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政府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也需要行政执法从过去的“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型。换言之,要从市场主体的角度出发,把改善经营环境作为执法工作的方向,并随着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手段,通过对市场的有效治理来实现政府职能的优化。在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围绕“企业端、执法端、监督端”三个端口系统发力,就是为了在排查整改问题的同时,全面规范、优化涉企行政执法,切实为企业减负、为发展服务。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行政执法在避免“打扰式执法”以及滥罚重罚的同时,也要对不法经营行为“零容忍”,克服执法“宽松软”现象。要防止顾此失彼、做到恰到好处,就需要促进执法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化。我市建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制度,还创新推广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构建“处罚+指导+服务”一体化执法新模式,引导市场主体自我纠错、合法经营,通过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治教育,较好地体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当下,海洋经济持续升温,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行政执法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地优化服务保障,既要“铁面无私”也要“审慎包容”,既要“无处不在”也要“企业无感”,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升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需要“刀刃向内”不断完善监督体系,跟进制度建设是深化专项行动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