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缓解家庭照护压力
我市全力落地实施惠老新政策
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王林峰 蒋旌晶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9月13日 第 01 版 )
本报讯 昨天上午,我市举行“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新闻发布会。内容重点围绕在全市范围内推动落实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及为7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基础上,创新推出“喘息式”护理增值服务等重要惠老新政策。
据介绍,我省是全国首批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三个省级试点之一。舟山全域实施,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消费券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含床位费、护理费和伙食费)消费金额的40%进行抵扣,分别为累计不超过每月500元、800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举例道,一位入住养老机构的重度失能老人每月原本应付机构照护费用4500元,在抵扣长护险1400元补助后,剩余部分可使用养老服务消费券按40%的比例抵扣,最高抵扣800元。
经综合预估,目前全市中度以上失能老人约4600人。目前,该项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截至本月10日,全市已通过“民政通”平台审核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727人,累计领取机构服务券和居家上门服务券2202张,消费券总面额超154.12万元,资金领取占比超30%,居全省前列。
“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市创新推出了‘喘息式’护理服务,并于全国率先在普惠型老年人意外险中植入‘喘息式’护理增值服务,建立机构护理与居家护理分级补贴标准,提升了老年人意外风险抵御能力,切实缓解家庭照护压力。”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首推的“喘息式”护理增值服务对象为本市户籍、购买政府统一招标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且因保险范围内意外事故住院的参保人员,为其提供机构护理与居家护理两种选择。其护理服务期均为出院之日起3个月内,机构与居家护理可混合使用,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960元。其中,机构护理以民政备案养老机构为主,补贴标准80元/天,保险周期内累计补贴上限960元;居家护理由“浙里康养”“爱心卡”平台入驻服务商提供,补贴标准50元/天,保险周期内累计补贴上限600元。
今年,我市还将意外伤害保险受惠群体扩展至7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并在保障力度上持续加码,按每人每年26元标准全额承担保费,较省定最低标准提高30%,保障内容显著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同时,突破传统地域限制,实现全国范围内保障全覆盖。全市符合条件的户籍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险共计17.18万人,其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实现全覆盖,完成质量和速度居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