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岱山优化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激励企业员工举报身边安全隐患
记者 陈瑶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9月11日 第 02 版 )
本报讯 “7号门机登船梯灯带未安装。”9月8日下午,岱山华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华丰数智隐患上报”小程序,收到了由外包施工队工作人员传来的隐患上报。经核实后,9日上午9时39分,企业在相关位置安装了灯带,消除了一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这是岱山县优化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一起具体案例。该机制重点围绕船舶修造、化工、非煤矿山、水产品加工、涉氨制冷、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市燃气、工贸等领域企业开展提升,引导企业聚焦“人、机、环、管”,及时排查整治员工身边的安全隐患,避免“小隐患”酿成大事故。首批62家企业实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通过前期试点引领、后期标杆示范,力争今年年底前,推动县内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这一机制。
作为其中一家试点引领企业,“华丰船舶”在贯彻执行《岱山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隐患上报渠道,上报内容范围更广。该公司安环部常务副经理郑旭东介绍,除了常规小程序、微信群、现场上报等上报途径,近日公司又新增电话举报热线、信件举报、以奖代罚等新形式,还有安全生产年终专项返还奖励。
走在“华丰船舶”厂区内,“隐患排查靠大家,举报有奖促安全”“举报安全隐患获奖励,人人参与保平安”等横幅随处可见,固定点位的上报信箱也十分显眼。“公司注重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氛围浓厚。特别实行了‘以奖代罚’的办法,例如某名工人被人举报存在施工未戴安全帽行为,他可以通过上报同类隐患来抵消处罚。”郑旭东说,这样能让员工的安全生产弦绷得更紧。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县共收到安全生产举报551起,共计发放奖励金3.69万元;后续跟进处罚148起,罚款金额43.96万元。今年该县重点船舶修造企业实行内部举报制度,共收到506件员工举报,共计发放奖励金12.5万元。
下一步,岱山县应急管理局将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以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抓手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鼓励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工人等从业人员,对企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