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效能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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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5年01月19日 第 02 版 )

  □舟山市环境科学学会《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效能策略研究》课题组

  近年来,随着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的逐年攀升以及船舶修造业的快速发展,舟山港口船舶污染物处置压力骤增,港口污染管理一度存在的海陆衔接不通畅、“九龙治海”职能交叉、难以形成监管合力等积弊亟待破解。舟山市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主动服务,破解企业“急难愁盼”,推进地方立法明确各方监管职责、数字赋能优化海陆联动协同监管,深化港口船舶污染物治理体系,省级“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试点“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应用(舟海净)”建成投运,为高质量推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一、舟山港口船舶污染的基本底数   

  以油污水、油泥为主分析2023年舟山港口船舶油类污染物产处情况,明了港口船舶污染的基本底数。

  1.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

  根据省固废平台数据统计,2023年全市HW08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产生量19万余吨(主要包括油泥处理及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污水处理产生的含油污泥,其他含矿物油废物等),其中委托利用处置约占95%。废油主要来源于舟山纳海油污水、海通船舶、定海百达石化、和力能源4家油污水处理单位油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以及麦哲伦、同舟环保、纳海固体3家油泥处置单位油泥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油,此外还有石化、船舶修造、机械加工、汽修等行业产生的。基本上已全部委托利用处置完成。

  2.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含油污水)

  根据省固废平台数据统计,2023年全市共产生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27万余吨(主要来源为清舱行业),委托利用处置市内23万余吨,市外2万吨左右,自行利用处置2万余吨。同时根据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应用(舟海净)数据统计,2023年全市共接收残油约3万立方米、含油污水约34万立方米。含油污水纳入废水管理的相关政策落地后,部分含油污水不再纳入危险废物申报。

  二、数字赋能海陆联动强化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

  1.夯实制度保障,完善陆海统筹监管体系

  其一创新地方立法明责任。2021年舟山出台全国首个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地方法规——《舟山市港口船舶污染物管理条例》,明晰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填补上位法空白。配套出台条例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为健全港口船舶污染物“海陆无缝交接”监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其二推进陆海统筹联合管。全国首创出台两项海陆联合监管制度——《舟山市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及联合监管制度》(2019年)和《舟山市油品储运、船舶修造业油类污染物转运、处置联单及监管制度》(2020年),开打通海陆监管分野的先河,形成各部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其三建章立制促长效。2023年出台《舟山市海上船舶清洗舱企业行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清舱企业“白名单”制度,填补了长期以来清舱行业监管漏洞;出台《舟山市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的若干举措》,进一步规范各环节管理要求,推进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管控,完善部门协同机制。

  2.坚持数字赋能,推动实现监管方式根本性转变

  其一陆海数据全衔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港航、海事等部门通力合作,以油类污染物数字化监管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协同推进舟海净建设,有效归集全市港口船舶油类污染物从产生、接收、处置全过程数据1300余万条,新建及接入作业船载监控、锚地高空瞭望、AIS、GPS、电子运单等海域和陆域自动感知设备3200余个,动态绘制污染物海陆两端全生命周期轨迹图,为海陆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其二综合集成优管理。全面梳理和优化港口船舶污染物监管流程,打通各相关部门8个系统,打造“企业作业”“政府监管”和“人大监督”多跨协同场景。构建14类监管预警算法开展实时预警,智能提供问题线索,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2023年至今,“舟海净”应用产生预警信息1380余次,均已闭环处置,推进部门“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其三人大监督促落实。聚力打造港口船舶污染物人大监督应用场景,基于政府监管预警算法搭建27项监督评分算法,打通舟山数字人大应用关键节点,实现对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监管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监督,改变原先监督单一的审议、视察方式,打通监督落地最后“一公里”。港口船舶污染物协同管理应用(舟海净)多次在省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获省领导批示肯定,被评为2022年度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2023年在“浙江发布”上得到宣传推广,2024年登上“浙里改”《竞跑者》,获全省环保系统年度优秀改革案例,为全省乃至全国港口船舶污染物数字智治先行探索、积累经验、提供“舟山样板”。

  3.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环境与经济效益共赢

  其一政务服务“提质效”。企业可在线发起接收联单、转运处置联单,全程电子化运转,操作便捷,实现“零跑”,企业办事效率提升,增值服务更贴心。其二能力建设“强保障”。通过加大管理力度,全市油泥利用处置企业能力提升至约20万吨/年,促进危废处置市场充分竞争,处置成本降低1000元以上/吨,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其三环境经济“增效益”。数字化震慑力使海上偷排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海洋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减轻,环境质量趋于改善。2023年,市内油污水处理单位接收量同比增长约37%,油污水含油率从5.8%提升至17.6%,废油产生量量同比增长约3.2倍,废油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同时近岸海域海水中石油类指标浓度从每升7.7微克降至3.2微克。环境质量改善,企业高质量发展动力更足。

  当然,当前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工作还有一些短板。一是商船和渔船污染物接收方面政策存在不一致,省里推动的“海洋云仓”与“舟海净”管理模式需要统一。(商船污染主要是海事部门牵头监管,渔船污染是海洋经济发展部门牵头监管,海洋云仓主要针对渔船污染物,舟海净主要针对商船污染物)二是目前陆海管理污水、危废管理政策还存在少数不清晰、执行难等问题,海上的油污水三部委出过文件,但是没有明确残油是否归到危废或者油污水。三是港口船舶污染物监管盲区还没彻底消除。如航修码头从事小型船舶修理为监管盲区,非正规单位、“游击队”等第三方承接清舱、接收任务。为进一步提升完善港口船舶污染治理体系,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进(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港航牵头)地方立法修改工作,加快统一相关政策、规范管理,生态环境、港航、海事、交通等部门持续合力强化港口船舶污染物治理。另一方面,加强船舶航修行业监管。建议经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参与,强化船舶航修行业监管,将其码头清舱、接收作业纳入申报及监管范围,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