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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海上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定海集中拆解11艘老旧港内小船
王倩倩 童巧凤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12月26日 第 02 版 )
□记者 王倩倩 通讯员 童巧凤
本报讯 昨天上午,定海区启动港内小船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船况不佳、船龄较大的11艘小船进行统一拆解,由此提前完成了“2025年港内小船总量减少10%”的工作目标。这是该区开展海上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的其中一项行动。
在位于定海青垒头路的拆解现场,11艘钢质小船一字排开。执法人员对待拆船舶进行清点、检查核验无误后,拆解人员迅速开始作业,采用氧乙炔气焊设备对船体进行分解,逐一拆除发动机等船上设施设备。执法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和记录,确保船舶拆解“全面、彻底、干净”。
据了解,自海上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定海区加大对港内小船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联合海事、港航等部门针对超载、抗风冒雾、超年龄驾驶等违规行为,增加巡检频次,加强整治查处。其间,该区积极与临城街道、千岛街道对接,将19艘船舶户籍及营运范围在岙山水域的港内小船移交给对方纳规管理。
下一步,定海将继续严控港内小船增量和交易买卖,鼓励港内小船自主提前退市。同时,持续加强港内小船安全监管,对港内小船日常停泊点及乘员上下码头实行定点管理,并指定专人担任码头网格巡逻员,落实港内小船的靠泊秩序和安全管理。定海区港航管理部门出台了《人员水上接送停靠点管理指南》,推动形成停靠点主体负责、属地日常巡查和部门协同监管的工作格局。
此外,定海将探索推行港内小船运营“熔断”惩处机制。若港内小船被查获违规运营行为,将由属地镇(街道)对其实施不少于1周时间的“熔断”处罚,其间不得驶离指定停泊点位、不得从事任何运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