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收取餐具费是否合理?

市监部门:商家须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

俞怡至 毛瑛瑛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12月19日 第 02 版 )

  □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毛瑛瑛

  本报讯  近日,市民洪女士与母亲前往东港一餐馆就餐,结账时被商家要求收取餐具费,这让洪女士感到很不合理。当洪女士发现餐具上标注“有偿使用”时,双方发生了争论。洪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商家退还餐具费。市市场监管局普陀分局接到投诉后展开调查处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商家强制收取餐具费等隐性消费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认为,餐饮商家收取餐具费必须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例如口头告知、餐具外包装上明显处打印价格或手机点单时页面有显示,并且明码标价,才算是合理收费。而在这起案例中,商家并未提前告知洪女士餐具需要收费,因此侵犯了她的自主选择权。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被投诉的餐馆同意退还洪女士相关餐具费,并向她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