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警方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提醒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须到合法持证销售点

俞怡至 张佳荣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12月19日 第 02 版 )

  □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张佳荣

  本报讯  “售卖烟花爆竹一定要记得做好登记,要按照规定运输、储存,确保绝对安全。”昨天上午,新城公安分局民警在一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时提醒店主。连日来,新城警方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中,民警仔细核验了烟花爆竹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性,检查烟花爆竹储存是否达标,通风、防火、防爆、防潮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备合规。同时,严格审查烟花爆竹进货渠道与产品质量,要求商家务必正规进货,禁售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民警还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商家安全责任意识,督促规范经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警方当即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新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抓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全力预防和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春节将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须到持有合法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应选购外观整洁、未变形、无霉变、无漏药,且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名称、产品类别、燃放说明、警示语、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的烟花爆竹产品;进店选购时不得携带火源火种,严禁吸烟,切勿在烟花爆竹零售点附近试放烟花爆竹产品,也不要随意抛摔、碰撞、拆卸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