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执法

7月以来共查处机动车排放及检验领域违法案件5起

汪超群 孙明昊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11月26日 第 02 版 )

  □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孙明昊

  本报讯   近日,一家外地物流公司在我市运送货物时,因破坏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被市生态环境局罚款5000元。

  当天,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一辆正在卸货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上的温度传感器被人用螺母垫高约3厘米,导致尾气无法正常处理。根据《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车辆所属公司作出了处罚。

  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今年7月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累计查处机动车排放领域违法案件4起、罚款2万元。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控制道路移动污染源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市生态环境部门还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使用作弊装置模拟车辆检验数据干扰检测”“不检验直接出具检验报告”“换车替检”“未按标准要求检验而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篡改计算机记录结果”“故意遮挡视频”“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未实际维修直接出具维修合格证”“制作或销售检测作弊器”9类违法行为。

  该项整治覆盖全市8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约70家机动车排放维修机构。开展至今,共查处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违法案件1起,查获涉嫌出具不实报告违法线索6个、涉嫌不合格车辆虚假维修违法线索2个,相关违法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予以跟进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