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专项工作方案

支持东沙实施“古城复兴”试点

石艳虹 缪舟红 夏侠群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7月31日 第 02 版 )

  □记者 石艳虹

  通讯员 缪舟红 夏侠群

  本报讯  去年底,岱山县东沙镇入选全省第三批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名单。近日,我市出台支持东沙镇实施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该方案,市级层面将对东沙镇加强核心风貌塑造、优化提升基础设施、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提升百姓宜居城镇品质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推动东沙镇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开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古城核心区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基础设施,加强智能设施应用,海岛特色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与旅游融合;聚焦医疗、教育、养老、托幼和公共文化等方面,提升古城公共服务能力。

  市发改委体制改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已建立了市级工作专班,在财政资金支持、古城建设用地保障、人才支撑、招商引资等方面,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推动工作合力。

  东沙镇副镇长虞娉婷介绍,今年以来,该镇着力推动古镇建筑立面改造和整体风貌打造,通过招商进一步丰富业态,新引入了张大酥、老韩茶器等10多家商户。下一步,将根据支持方案和建设规划,加快推动东沙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建设。

  据悉,浙江省千年古城复兴试点建设时限为3到5年。试点建设期满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总结评估,对通过评估的试点单位,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命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