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决定

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活力和治理效能

虞仁珂 黄昌雷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7月09日 第 01 版 )

  □记者 虞仁珂 通讯员 黄昌雷

  本报讯  “海上枫桥经验”是多年来我市在实践中形成的以“海陆一体、开放融合、多元共治、科技支撑”为特征的社会治理品牌。为总结推广这一成功经验,市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决定》,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活力和治理效能。

  记者了解到,《决定》共11条,对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作出全面部署。“其中重点是明确了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陈刚表示,《决定》明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推动建成更高水平的平安舟山、法治舟山。在举措上巩固和深化以“五融”为鲜明特色的舟山“海上枫桥经验”,包含融会贯通各类海洋治理平台、融合机制、融通共享数字资源、融合推进法治保障与法治服务、融合社会组织和群众力量。

  “《决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涉海执法司法机关的职责作了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强化监督,推动《决定》的执行和落实。”陈刚表示。

  “通过人大决定的方式,把创新发展‘海上枫桥经验’转化为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是推动良法善治的有效形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江腾认为,《决定》突出对“融治理”模式的规范指导,赋予其法律地位,为下一步开展“海上枫桥经验”立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