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纪律处分条例 推动形成遵规守纪自觉

张芳胜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5月07日 第 03 版 )

  □张芳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纪律自觉,严格按照党章标准要求自己,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全体党员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养成遵规守纪自觉。

  一、重视纪律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纪律建设。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有多条涉及纪律约束;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首部党章就将“纪律”作为专门一章。毛泽东同志就纪律建设也作出了系列重要论述,如在土地革命时期提出并践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钢铁纪律打造出一支完全不同于旧式军队的新型人民军队;在解放战争时期,提出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重要论断。1949年,毛泽东同志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宝贵经验时,将“有纪律”放在突出位置,周恩来同志进一步指出:“毛泽东同志特别把有纪律放在最前面,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指出,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共产党人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而理想的实现还必须以严明的纪律来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实践证明,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赢得人民衷心拥护的重要支撑。

  二、修订《条例》是应对时代大考的现实需要

  纪律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经过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党内许多突出问题得以解决,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仍将长期存在,许多顽固性、多发性问题仍然存在甚至更加隐蔽,许多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同时,世界局势纷繁复杂,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不少深层次矛盾躲不开、绕不过。因此,必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从而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以从容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管党治党、兴党强党具有重要价值。修订《条例》,是新征程上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修订后的《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管党治党的理论与实践经验转化为纪律要求,将许多新问题纳入纪律约束,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为推动全党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三、涵养遵规守纪自觉是党纪学习教育的价值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我们党向来高度重视培养“自觉的纪律”,从根本上来看,作为拥有98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管党治党不仅要靠刚性条款和外部约束,更重要的是涵养党员干部遵规守纪自觉。涵养守纪自觉,学纪是前提。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尤其是要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涵养守纪自觉,知纪是基础。要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深入思考,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用,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涵养守纪自觉,明纪是关键。要旗帜鲜明运用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主动用党纪党规这把“戒尺”校正思想和行动。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要落脚到自觉遵规守纪,这也是党纪学习教育的价值追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初心使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约束,从严约束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推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作者单位:中共舟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