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困难家庭“住有宜居”
今年对70户农村困难家庭实施危房改造救助
石艳虹 顾娉嘉 曹莉丽 王思涵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4月11日 第 02 版 )
□记者 石艳虹
通讯员 顾娉嘉 曹莉丽 王思涵
本报讯 让农村困难家庭“住有宜居”。记者昨获悉,我市今年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已全面启动,计划完成救助70户。
定海区白泉镇新港村钓山(自然村)的一栋民房,正在加紧进行整体改造,力争本月底前完工。该处民房住着何姓两兄弟。哥哥女儿患病多年,弟弟患有三级智力残疾,两兄弟均为困难家庭。住房多年失修,墙壁裂缝,屋顶漏雨,主体结构受损,被鉴定为C级危房。
两户人家改造费用预计约7万元,可享受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补助5万元,根据我市相关政策,困难残疾户另可享受助残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政策。“屋顶不漏雨了,住着也舒服!”为两兄弟修房奔忙的亲戚老何说,政府有这么好的政策,自己也愿意出钱出力出工,让两兄弟住得安全些。
受益于危房改造救助政策,白泉镇白泉村金林(自然村)的村民洪阿伯,已住进焕然一新的新房。洪阿伯患有一级听障残疾,独身居住,为困难家庭。原有住房为黄泥墙,存在安全隐患。在侄子的帮助下,洪阿伯住房在原有地基上改造,并将室内装修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这样好啊,住着清爽了!”洪阿伯满脸笑意。
根据省住建厅安排,我市2020年启动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工作。2020年至2023年已累计完成改造救助284户。2024年继续推进,计划改造救助共70户,其中C级59户、D级10户、无房户1户,目前已全部启动改造。
市住建局村镇建设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农村危房改造治理过程中,危房改造家庭分一般家庭和困难家庭,困难家庭为危房改造救助对象并实行资格认定,并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街道)审查、县(区、功能区)核准制度和村公示制度。
救助通过困难家庭自己实施改造,省、市、区(县)、乡(镇、街道)等多级财政补助的方式进行,预计每户补助资金2.5万元以上。
因各种因素造成农村困难家庭无法自己实施改造的,经县(区、功能区)有关部门批准、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对象同意后,可由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或在乡(镇、街道)监管下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实施。
为确保房屋质量,我市还推动建立危房改造闭环管理机制。改造前,根据村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制定浙派民居图集供村民选用,将“精细化”“人性化”理念纳入工程建设管理方案。改造中,县(区、功能区)、乡镇(街道)技术人员开展不定期指导、监督和服务。改造后,组织专业人员对房屋改造质量进行综合评定。针对修缮加固改造方式的房屋,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村民居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