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治严管 呵护海钓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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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4年03月23日 第 02 版 )

  海客谈 音律

  近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舟山海事局、舟山海警局联合发布通告,依法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海钓活动(据《舟山日报》2月27日报道)。

  舟山群岛以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独特的岛礁自然地貌而闻名,被誉为“海钓天堂”,每年吸引海钓客约60万人次。这样海钓规模,带动了小型休闲艇运输业、旅游餐饮业发展,促进了渔区就业增收。随着各类海钓赛事的举办,进一步打响了舟山海钓品牌,加速海钓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

  在舟山海钓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野蛮生长”问题。比如,海钓许可证准入门槛低,以致人员涌入过多、海钓获取过度;在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一些证照不齐、设施不全的船舶经常违规载客,超员、超抗风力航行;有些海钓者对海钓行为不加约束,不顾区域、鱼种、渔获物标准限制随意滥钓,甚至进行非法捕捞……这些乱象给海洋资源造成严重破坏,极易引发海钓安全事故,影响海钓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矫治这些乱象,我市在制定《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于去年6月1日起颁布施行《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新《办法》从海钓许可、海钓船舶管理、海钓行为管理等方面对保护区海钓活动作出新的制度设计。近一年来,相关职能部门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管理能力,落实管理措施,推动《办法》在促进海钓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钓离不开船舶接送。加强海钓船舶运营管理,可谓是抓住了海钓业管理的关键。这次5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海钓行动,重点打击证照不齐或失效船舶从事海钓活动,游艇从事生产、经营性海钓活动,从事海钓的船舶非法捕捞、非法载客、擅自拆除改装遮蔽定位设备、不服从安全指令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禁止船舶离港,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海警、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对于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的“三无”船舶,一律禁止船舶离港,予以没收取缔。

  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政府部门整治无序海钓行为的意志和行动,必将促进海钓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市海上安全生产和旅游业稳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