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调整后个人缴费档次共8档
何菁 张一鸣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3月20日 第 01 版 )
□记者 何菁 通讯员 张一鸣
本报讯 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进行重要调整,调整后个人缴费档次共8档,最低缴费档由100元调整为200元,并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
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年缴200元(仅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由政府全额代缴)、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共8档。各档缴费补贴分别为:300元档50元,500元档80元,1000元档100元,2000元档200元,3000元档300元,5000元档350元,7000元档4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居民应尽量选择长期缴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退休时缴费年限养老金可增加5元/月。同时,应尽量选择高档缴费,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参保人选择7000元档、连续缴费满15年为例,其退休时每月可领取养老金约1160元,相比缴纳300元档的参保人退休金可增加约760元。按照我国平均预期寿命78岁计算,扣除个人缴纳本金,选择7000元档缴费可比300元档缴费人员多领取待遇约6万元。
据了解,截至2023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共16.01万人,其中在职缴费5.98万人,领取待遇10.03万人。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统筹考虑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适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探索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等,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待遇水平提高,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