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赋能·铸魂

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后引领机制优化研究

贝静红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3月07日 第 04 版 )

  □贝静红

  立足中国发展和历史方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国家治理已成为党和国家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清廉中国”战略属于国家治理战略范畴。  

  进入新时代以来,社会组织党建进入常态化、制度化与法治化发展新阶段。但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社会组织党建面临着一些挑战,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激发社会组织作用发挥新动能。一是表现为行政化遮蔽了公共性。如群团组织脱离群众,个别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缺乏基于市场行业管理和服务的“自主性权威”。在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制运用中,许多社会组织关注的焦点是如何获得项目而非为目标对象提供更好的服务,只注重项目委托人意志而对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缺少必要的关注。社会组织服务的行政化,使得承接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根据行政逻辑运行,从而遮蔽了社会组织的公共性,难以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治理优势。二是社会组织专业化能力不足。当前,存在着单纯注重社会组织建党覆盖率,没有通过社会组织党建来激发社会组织在政策倡导和公共服务中的活力,不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三是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尚需提升,难以发挥协调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治理效能。有些群团组织日益脱离群众,许多行业协会商会缺乏服务会员的意识。一方面个别存在沟通渠道不畅,对民众回应度有限。个别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制”化和“服务市场化”,往往使得更关注自身生存和经济收益的社会组织从“回应公众诉求转向服务政府需要”。另一方面作为政府职能转变重要载体的社会组织,由于缺乏专业人才,承接能力和承接资质受到一定的影响。

  社会组织被视为“基于价值的组织”在于其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特征所赋予的公共性,只有坚守公共性,社会组织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彰显在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功能。因此必须坚持系统思维,不断优化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的新引擎。

  一是坚持以党建引领夯实社会组织的公共性。确保社会组织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党建引领。作为社会组织的命脉和魂魄,党建是社会组织发展的红色引擎和方向盘,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过程,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和战斗力,始终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社会组织的价值导向。社会组织作为区别于政府管理和市场机制的第三种力量,以利他精神和志愿精神为指导,通过赋权助人自助,这就决定了社会组织要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核心使命和目标取向。把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成为党和社会组织共同价值导向的最大公约数。只有坚持党建引领,思想引领,才能实现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基层治理创新实践中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价值。

  二是坚持以党建引领提升社会组织的专业化能力。一方面提升社会组织的政策倡导能力,即动员社会和整合公众诉求的能力,也包括代表公众影响公共政策过程的能力。发挥党组织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通过社会组织党建,切实增强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频率与互信互助、扩展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政策的空间。另一方面提升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以党建引领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资源拓展能力,提升运营能力和社会组织成员的执行力,真正实现社会组织党建的领航力和先锋力。

  三是以党建引领扩展社会组织的行动空间。一方面优化社会组织的制度环境。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健全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加强非营利、去行政和内部治理监管;构建多元、开放、融合的创新支持体系,利用社会组织资源多元供给方式,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构建广泛、专业、优质的作用发挥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另一方面,激发社会组织在促进公众组织化有序参与中的效能。激发社会组织的协商民主交流,在法治的框架下,促进政府与民众的有效沟通,实现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最大激发民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

  作者单位:浙江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