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2023年度企业年报工作
李巧凤 缪佳铮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1月06日 第 01 版 )
□记者 李巧凤 通讯员 缪佳铮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3年度企业年报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户等经营主体需在今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https://gthnb.zjzwfw.gov.cn)或“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报告信息。
据介绍,凡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报送2023年度报告。不按规定期限报送2023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连续3年未按时年报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将对失信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报送年度报告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须提供银行卡账号等信息。各经营主体要谨防登录钓鱼网站,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