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测评结果总体评价为“满意”
葛高蓉 阴冠平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3年09月02日 第 01 版 )
□记 者 葛高蓉
通讯员 阴冠平
本报讯 “要建立完善小区违建的快速响应和源头处置机制。”“建议高度重视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积极有序组织成立业委会。”在8月30日下午举行的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就《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据了解,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2021年结合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条例》进行修订,去年又专门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并以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形式交相关部门办理整改。
今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以问题交办会的形式,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交办,督促整改落地落实,进一步构建《条例》实施监督闭环。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测评,7项测评项中,4项为“满意”,“推进小区综合执法”等3项为“基本满意”,总体评价为“满意”。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一年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和7个建议市政府近期研究解决的问题清单,行动有力、措施务实,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针对测评结果,特别是满意度较低的几个项目,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聚焦难点短板,推动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要加强宣传引导,突出问题导向,抓紧补齐物业管理短板,进一步推动业主组织建设,建立完善违法建筑长效管理机制、餐饮服务业油烟长效管理机制,加快破解小区内民宿扰民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据悉,测评后,市政府需在3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3项基本满意项的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满意度测评的有关规定继续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