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法有权威则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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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3年07月15日 第 02 版 )

  近日,嵊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案,被告人李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特别保护区、禁渔期内采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被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据舟山广电公众号6月9日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一起正义的审判都是对法治权威的有力维护。“法有权威则治,法无权威则乱。”伏季休渔制度一年比一年落实,一年比一年有效,这个过程也就是法治权威的树立过程。

  雷霆执法,遏制“公地悲剧”

  有道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虽有禁渔法令,但禁渔期偷捕的“利润”显而易见,再加上茫茫大海难免存在监管盲区,也就注定会有人铤而走险。假如偷捕者总能逍遥法外,更多的人就会视禁渔法令为“稻草人”,从而在相互效仿中引发“公地悲剧”。毫无疑问,必须以执法的有效性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这次被判刑的李某某近年来数次违法捕捞,最终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法律的宣判想必能对更多的偷捕者起到震慑作用。

  近代刑法学家贝卡利亚说过,刑法的有效性不在于它的严酷性,而在于它的及时性与必然性。这些年来,我市在严格执行禁渔制度的同时,不断加强海上执法,及时跟进司法审判,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有效瓦解了非法捕捞者的侥幸心理。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治必行。”浩瀚的东海渔场,不能没有法治这一定海神针。否则,“破窗效应”一旦发生,“公地悲剧”在所难免。伏季休渔正在进行之中,确保有禁必止、有法必行,雷霆执法须臾不能放松。

  系统治理,遏制“潜在杀戮”

  禁渔期执法有没有力度、有没有权威,公众自有判断。各地执法部门似乎从未懈怠,但实际情况到底如何,只要到菜场看一看,伏季休渔执行得怎么样就心知肚明了。假如“透骨新鲜”的违禁海鲜有卖有买,茫茫大海就少不了“暗度陈仓”的非法捕捞。在这样的心理暗示下,也就会有更多的人试着挑战法律的权威。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这些年,我市相关执法部门形成禁渔期执法合力,通过海上查、陆上堵、市场管形成闭环,有效遏制了“潜在杀戮”。记得几年前,每逢禁渔期都能查获大量非法渔获物,人们还在讨论该怎么处置这些违禁海鲜,最终倾向于送给敬老院的老人们。而眼下,市场已变得越来越“干净”,人们有理由相信“潜在杀戮”正在大幅减少。

  由此可见,伏季休渔不仅意味着对渔船渔民的管理,也不仅局限于海上渔政执法,而是牵涉到整个社会的系统治理。禁渔执法的权威能否树立起来,也是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场考验。在“法治舟山”建设的全面推进中,依法治海、依法禁渔由难点变亮点,着实令人欣慰。

  尤其是,我市在严格执行国家伏季休渔政策法令的同时,积极通过地方立法推进海洋资源保护,树立依法治海权威。修订后的《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海钓管理办法》已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局日前对中街山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进行了执法巡航检查,连续两天趟趟“跑空”,似乎表明了立竿见影的法律效果。为了专业高效做好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相关工作,普陀嵊泗还联合成立了公益保护联盟,开启了司法行政机关跨区划、全流程、齐参与的保护局面(据《舟山日报》6月6日报道)。如此深化系统治理,必将有效呵护“海上绿水青山”波澜不惊。

  全民参与,推进“共同护法”

  加强法治建设,需要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年复一年的伏季休渔中,广大民众“共同护法”渐成风尚,有力促成了法治权威的形成。这一方面靠的是坚持不懈的深入普法,使禁渔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事实胜于雄辩”的海洋资源保护成果。伏季休渔加上增殖放流,呈现给人们的是渔业资源逐步恢复、濒危鱼类不断复出的可喜现状。

  老百姓一旦成为法治环境的受益者,必然会更加自觉、更加积极地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禁渔是为了年年有鱼,“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共识的普遍形成,使非法捕捞的利益链不攻自破。与此同时,“休渔习惯”乃至“休渔文化”则日渐生成。在这样的氛围下,雷霆执法就有了深厚的民意基础,也就更有势如破竹之势。

  最近一段时间,我市各地“鱼篮子”向民众持续供应冷冻鱼,确保禁渔期百姓餐桌不缺鱼,这也是政府对民众参与渔业资源保护的积极回馈。连续数月的平价鱼供应,市场的良性循环正在发生,渔民兄弟下海时间少了,收获却反而多了,共同富裕显然更有底气。而随着冷冻技术的进步,人们还惊喜地发现,如今的冷冻鱼鲜度也变得越来越好了。

  可以相信,随着法治权威的牢固树立、依法治海的不断深化,伏季休渔、增殖放流的成果必将逐年显现,耕海牧渔的和谐场景终有一天会在“家门口”再度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