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心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结果的通告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3年04月14日 第 05 版 )

一、属于前期开发单位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排名前15%的居民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名单

二、属于前期开发单位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排名后15%的居民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名单

三、属于业主选聘物业服务合同(交付未满8年)的小区排名前15%的居民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名单

四、属于业主选聘物业服务合同(交付未满8年)的小区排名后15%的居民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名单

五、属于交付使用满8年以上的小区排名前15%的居民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名单

六、属于交付使用满8年以上的小区排名后15%的居民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名单

  2023年3月1日至3月23日,市房管中心依据《舟山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组织对定海、普陀和新城三个区域204个(其中属于前期开发单位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46个,业主选聘物业服务合同(交付未满8年)的小区为40个,交付使用满8年以上的小区为118个)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服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统一考评,着重检查物管小区2022年度物业服务履行情况是否书面报告小区业委会(未成立业委会报告所在社区),报告内容须包括保洁服务(含消杀)、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管理的完成情况,年度维修计划是否落实(若未完成需说明原因)、受托实施的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小区能耗公示情况,防汛防台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值班人员安排、防汛物资储备、设施设备使用等);及检查物管小区的楼道口露台、雨棚、垃圾投放点周边、绿化带和各卫生死角的保洁状况。

  全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按三类分类排名,每类排名前15%及后15%的居民小区及物业企业名单公布如下。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