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买的房没办土地证无法过户

不动产部门“特事特办”解难题

俞怡至 吴错 林恒轲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3年02月23日 第 02 版 )

  □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吴错 林恒轲

  本报讯  近日,市民张先生来到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求助,称其母亲吴女士想要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他,但只有一本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了解张先生的诉求后,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调查相关档案发现,吴女士在20年前购入普陀东港某小区一处不动产,由于房地部门分离、对登记流程不了解等原因,吴女士当时与卖方完成交易收到原产权证后,仅办理了房产证过户,土地证仍然登记在卖方名下。现在若想把房子过户给张先生,需先完成两证合一,而办理两证合一又需将未过户的原土地证收回注销,但是原土地证已被吴女士不慎遗失了,根据相关规定产权证遗失注销需权利人本人即当初的卖方才能提出。母子二人联系不到当初的卖方,因而犯了难。

  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马上与普陀公安分局对接,发函求助查找当初的卖方。但得到回复却是查无此人,可能其户籍已迁出本地区。为尽快解决这一难题,普陀不动产登记中心征求各方建议,召开专题研讨会。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帮助吴女士完成了两证合一,终于能将房产过户给儿子张先生了。

  “真是太感谢了!我们悬着的心总算可以放下了。”张先生向工作人员连连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