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被列入首批浙江交通强国试点县之一
打造海岛城乡交通一体化县域标杆
方智斌 沈轩霆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2年10月13日 第 02 版 )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沈轩霆
本报讯 首批浙江交通强国试点县(市、区)和新增试点项目入选名单日前公布,共有11个县(市、区)入选。普陀区成为我市唯一入选县(区),试点方向为城乡交通一体化。
普陀区常住人口约38万、住人岛屿32个,是一个较为典型的海岛县,也是浙江省住人岛屿最多的海岛县,有义务、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打造海岛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样板,为全省乃至全国其他海岛县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与路径。
据了解,普陀入选浙江交通强国试点县(市、区)后,其创建工作将围绕构建“人悦其行、货畅其流、资源互通、治理高效、保障有力”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总目标,打造海岛高质量城乡交通运输高质量服务体系,全面助推现代化新普陀建设。目标到2025年,实现高水平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实现城乡路网衔接高效,岛际出行公交化,实现城乡客运便捷化、品质化、优质化发展。
今后,普陀将大力推进打造美丽富民的公路网、一体化衔接的枢纽场站(含码头)、高品质特色化车船载运设施;推动经营管理一体化建设、优化城市公交线网结构、建设便捷舒适的岛际“蓝色岛链”、全面开展城乡交通运输服务提升行动、优化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实施交旅融合,转变“资源优势”为“发展优势”;实施开放融合,转变枢纽场站“单一开发”为“复合开发”;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打造平安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大力推进数字化监管提升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