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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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2年08月03日 第 07 版 )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及《浙江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浙金管〔2021〕8号)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行业日常监管、数据报送情况及分类处置排查结果,现将本市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月(详见网络平台公告及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http://xxgk.zhoushan.gov.cn/art/2022/7/28/
art_1229664241_3701796.html)。
我办及各县(区)金融办、功能区金融工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有关业务办理申请,建议公告名单内非正常经营类企业主动转型,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
公告期内,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向属地县(区)金融办、功能区金融工作部门联系进行申诉。市金融办,联系人:韩乃谦,电话:0580-2280681,邮箱:zsrzzl@163.com。高新区,联系人:苗莎妮,电话:0580-8065065,邮箱:zsgzbq@163.com。普陀区,联系人:陆九华,电话:0580-3801139,邮箱:zsptjrb@163.com。新城,联系人:金圣儿,电话:0580-2299535,邮箱:farewellbaby@qq.com。岱山县,联系人:宋白莹,电话:0580-4472830,邮箱:dsxjrb@126.com。
特此公告。
舟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