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放贷后软暴力催收

一男子犯催收非法债务罪被判刑

通讯员 庞诚浩 刘莹 记者 陈瑶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10月22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面对债务,打电话恐吓、社交平台曝光、骚扰亲友、扬言找黑恶人员上门……这些“软暴力”手段,也触犯刑法红线。近日,岱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催收非法债务案件。被告人姚某彪因犯催收非法债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23年至2026年期间,被告人姚某彪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发放高息贷款,累计向费某等5名借款人发放高息贷款共计8.5万元,年利率高达60%至108%。因利息畸高,借款人无力承担,一旦出现逾期,姚某彪便开启连环软暴力催收。

姚某彪通过微信、电话对借款人进行恐吓威胁,扬言要找黑社会人员上门泼油漆讨债,还通过网络搜寻到借款人及其家人的抖音账号,并在评论区公开催债留言。借款人及其家属心理压力巨大,影响正常生活工作。

今年4月,其中一名受害人王某报警后,公安机关随即立案调查,在姚某彪住处将其抓获,并以姚某彪涉嫌催收非法债务罪向岱山检察院移送起诉。岱山检察院依法查明后于今年8月向岱山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彪使用恐吓、胁迫的方式催收高利放贷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普法:

当催债行为从“要债”演变为“滋扰”,就可能触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甚至催收非法债务的边界。

如果正在遭遇“软暴力”催收,要保持冷静,不要因对方的恐吓而答应不合理要求;同时注意收集证据,保留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录音录像、证人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