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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提取公积金,可以网上申办了!
通讯员 施公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9月08日 第 1 版 )
本报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物业费提取公积金网办指南,具体如下:
一、提取条件: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舟山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自2025年度起的物业费。
二、提取额度:实际支付的年度物业费用,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
三、提供材料: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物业费发票。
四、其他要求:每个家庭仅限提取一套。
网办步骤:
1 登录“浙里办”APP,首页点击“公积金”—选择“购买自住住房”
2 委托办理情况: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自住住房业务类型选择“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缴存地区选择“舟山”,申请人与购房人关系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3 填写“房屋以及其他信息”模块,编号填写不动产权证号,发票信息填写发票号码以及发票金额,并在公积金提取信息中填写银行卡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