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动火引燃渔船机舱

两名船员被行政拘留

通讯员 陈韵如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8月15日 第 3 版 )

本报讯 近日,岱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公安、海经部门查处一起渔船高危区域无证动火作业案件,两名船员违规焊割引发渔船机舱火灾,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为渔港船舶动火安全敲响警钟。

7月21日8时许,岱山县高亭镇南峰码头,一艘渔船突发火情。消防救援力量迅速到场扑灭明火。经勘查确认,起火原因为船员董某、王某某在渔船机舱内实施电焊作业,高温火花引燃周边可燃物。

经查,两名船员均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前也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渔船机舱空间密闭,分布燃油管道、储油容器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未清理可燃杂物,未配备灭火器材,也未安排专人监护,一系列违规操作直接诱发火灾,违法情节严重。

消防、海经部门完成调查取证后,依法将案件移交岱山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结合当事人供述、旁证、火灾调查材料及违法记录综合裁量:董某曾在5月因赌博被治安罚款,距离本次违法不足6个月,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处以行政拘留3日;一同违规动火、引发火灾的王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2日。

岱山消防部门提醒,渔船机舱、油舱属于消防安全高危区域,开展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务必遵守“持证上岗、先批后焊”要求,做好可燃物隔离,配齐灭火器材,安排专人现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