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关查获
瞒报出口“冷光烟花”1.8万支
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吴桐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8月13日 第 3 版 )
本报讯 近日,舟山海关在货运渠道查获一批夹藏出口的“冷光烟花”,共计10箱1.8万支,总重约0.3吨。
此前,一申报品名为“塑料眼镜、圣诞树”等普通货物的集装箱,在接受机检时,被系统提示图像异常、有夹藏迹象。海关关员随即开箱查验,发现不法分子刻意在集装箱首尾摆放纸巾盒、游泳圈、保温包等物品作为遮挡掩护,大量未经申报的烟花爆竹藏匿于集装箱中部,意图瞒天过海逃避海关监管,违规偷运出境。
海关鉴别发现,这些烟花爆竹为网红“冷光烟花”,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当前天气炎热,烈日暴晒后,集装箱内部温度高达70℃,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冷光烟花’在仓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燃烧、爆炸事故。”现场查验关员告诉记者,烟花爆竹属于《危险货物品名表》列明的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必须经特定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以伪瞒报、夹藏夹带等违法手段出口烟花爆竹,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涉事企业、经办人还将面临高额罚款、扣货等经济处罚。
目前,这批货物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也将持续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