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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万元购置学习机配套服务收效不佳
普陀诉前调解退回1.5万元辅导费
记者 俞浙前 通讯员 洪飞 吴静怡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8月07日 第 3 版 )
本报讯 花费近两万元购置智能学习机,期盼助力孩子学业提升,不料使用一段时间后,消费者认为配套辅导服务效果不及宣传,由此引发退费纠纷。前不久,普陀居民林先生就遇到了这桩消费难题。
今年暑假,在销售人员推介下,林先生花费19800元向本地一家教育科技公司购置了一台智能学习平板。这笔费用中,除了4800元设备款,还包含15000元配套辅导服务费。然而,林先生在实际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所谓的“配套辅导服务”效果不佳,与前期宣传存在不小差距,整体性价比未达到预期。觉得“不好用”,林先生遂提出了“退货退款”。
然而商家咬定合同内“设备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条款拒绝退货退款,对剩余辅导服务费退费诉求也百般推诿。双方僵持不下,林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高效化解矛盾,普陀法院立案前将该案导入诉前调解程序,交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置。调解员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别沟通疏导,精准梳理双方诉求与风险点。
调解员向林先生释明法律风险,合同对设备不退已有约定,单纯主张退机存在较高败诉可能,建议将维权重点聚焦尚未履约的辅导服务费;同时向商家分析利弊,指出宣传内容与实际服务存在落差,一旦进入正式诉讼,企业或将面临法律风险与负面舆情。
在情理与法理双向调解之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林先生保留学习机不再主张退机,商家一次性退还全部15000元配套辅导服务费。随着调解协议签署、款项足额到账,该起消费纠纷顺利化解。
协议签订后,调解员趁热普法,结合《民法典》合同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围绕捆绑销售格式条款效力、经营者法定告知义务等内容细致解读。当事人对调解工作表示认可,商家承诺规范营销话术、完善书面合同;林先生也吸取教训,表示今后消费将仔细研读合同条款。
普陀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暑期消费纠纷突出问题,用好“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平台,立足基层一线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依托专业调解力量推动矛盾纠纷低成本、高效率化解在诉前,同步开展以案释法,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