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醉驾撞坏设施还在车里酣睡

岛城上月查处酒醉驾98起

记者 陈佩佩 通讯员 王凯 文/摄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7月31日 第 2 版 )

本报讯 近日,无证醉酒驾车的凌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6月以来,舟山交警针对夏季夜间聚餐、旅游出行叠加特点,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及主要路口加密设卡,警种联合开展“逢车必查、逢疑必检”全域整治,当月全市共查处酒醉驾违法98起。

据悉,6月24日,凌某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轿车,在普陀鲁家峙碰撞停车场管理设施,造成一起单损事故。群众报警后,交警抵达现场发现凌某某已在车内酣睡。唤醒后经呼气检测酒精值达184mg/100ml,后经血检为16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普陀区人民法院对凌某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高压严查之下,仍有驾驶员心存侥幸。6月13日凌晨,王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定海解放东路新河南路口被交警现场查获,呼气酒精值为129mg/100ml,血检值为1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6月28日凌晨,窦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定海昌国路被交警现场查获。呼气酒精测试为122mg/100ml,血检值为14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述两人均被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及罚款,五年内不得重考。

眼下正值旅游旺季,不少市民游客享受“海风吹吹,海鲜嘬嘬,小酒注注”的惬意时光。交警提醒,开心之余务必守牢底线,杜绝侥幸心理,严格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