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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低保标准再上调
下月起提至每人每月1210元
记者 傅明燕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7月23日 第 1 版 )
本报讯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190元提高到1210元,全市1万余名低保及低边对象将直接受益。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马惠祥介绍,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401户9157人,低保边缘对象521户938人。此次提标后,预计全年将新增低保资金支出220万元,其他关联救助资金94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基础性制度。我市逐年加大保障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1998年,成为全省最早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市之一;2005年,在省内最早推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救助制度;2015年,成为省内第二个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的地市;从2022年12月起,低保边缘对象的月收入认定标准从低保标准的1.5倍以下提高到2倍以下(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改革低保标准确定机制,从与最低工资挂钩调整为与上年度居民消费支出的30%~40%挂钩;今年8月1日,又将再次提高低保标准至每人每月1210元。
“从2020年起,我市已经连续七年提高低保标准,低保标准从2019年的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现在1210元,增幅达68%。”马惠祥表示,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按照“系统规范、平稳有序”的原则,稳步推动各类救助保障标准持续增长,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