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疏漏遗失维修记录难换机

消保委厘清事实化解三包纠纷

记者 周意娜 通讯员 乐将林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7月18日 第 3 版 )

本报讯  近日,定海的翁阿姨遇一桩消费难题:她的手机反复出现故障,前后送修三次,当其依据三包规定申请更换新机时,品牌售后告知“系统里只有一次修理记录”,不符合换机条件。无奈之下,翁阿姨向定海区消保委求助。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先到品牌官方售后服务点核查系统台账,确实只显示一次维修;又找到翁阿姨购机门店,逐一核对送修时间线。原来,从去年9月首次故障至今,送修人员先后更替两人;售后系统以“送修人”而非“手机串号”登记,导致前两次维修记录“丢失”。最终,工作人员确认该手机确在三包有效期内因性能故障累计送修三次。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可要求销售方免费更换同型号新机。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后,经消保委居中调解,售后网点补录全部维修记录,销售方为翁阿姨办理新机更换手续,纠纷顺利化解。

定海区消保委借此提醒市民:手机等商品送修时,务必主动索要并保管好维修工单或凭证,这是三包维权的核心证据。同时,提醒商家,完善以设备序列号、机身串号为唯一标识的维修登记制度,杜绝因人员变动、流程疏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如遇消费纠纷,市民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理性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