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别缺席,家长别“下线”

暑期安全游乐需上好两把“锁”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7月10日 第 6 版 )

眼下,中小学生正迎来暑期时光,各类儿童游乐场所客流渐增,游乐场的安全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记者走访朝阳、海淀、丰台等多区儿童游乐场所发现,部分场所在儿童安全保障方面有待加强,作为监护人的家长,陪同形同虚设,存在放松看管、低头玩手机等情况。

现场乱象:孩子打闹无人管,家长低头刷手机

在朝阳区某商场儿童游乐园,组合滑梯、小型蹦床、沙土区等项目混合开放,未按年龄分区。场内未见安全员值守,仅有入口收银员负责检票。多名儿童逆向攀爬滑梯、大龄与低龄儿童同蹦蹦床,甚至随意抛掷海洋球,记者在围栏外被飞出的海洋球砸中头部,全程无人制止。海淀区一家蹦床充气城堡乐园同样未划分独立区域,也无安全提示牌,部分孩子累后直接躺倒在设施旁,其他孩子在其周围奔跑跳跃,险象环生。客流高峰时,场内拥挤,推搡冲撞时有发生,全程无工作人员维持秩序,纠纷均由家长自行协商。

家长监护方面,低龄儿童家长多能贴身跟随,但学龄儿童家长普遍“三心二意”——刷手机、闲聊、远离设施。有家长坦言:“孩子玩一次至少一小时,全程紧盯不现实,刷会儿视频情有可原。”然而正是这种放松心态,增加了意外发生的概率。

管理方义务:不能“只收费不值守”

法律人士指出,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对未成年人负有更高标准的注意义务。必须定期检修设施、配齐防护装备,针对低龄儿童配备专业教练或现场看护人员,及时制止危险动作。同时应完善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员工急救培训,确保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救助。部分场馆仅靠一句“不提供一对一看护”的提示来免责,并不合法,安全管理责任不能自行免除。

家长责任:监护不可“一托了之”

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监护责任不因付费或场所托管而转移。选择游乐场所前,应核查资质、安全制度及应急措施;平时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告知项目风险,叮嘱遵守规则;陪同游玩时务必保持专注,将孩子置于视线内,杜绝“甩手式监护”。即使是软包环境,也挡不住追逐打闹带来的碰撞、踩踏风险。

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