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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公共停车场“按分钟计费”引关注
我市相关部门回应:需要综合考量,目前暂无跟进计划
记者 陈佩佩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6月25日 第 01 版 )
本报讯 昨天,有市民致电本报“晚报110”热线,说关注到24日晚报上一则外地新闻《停车61分钟,再不能按2小时收费了》,报道了多地优化停车收费政策的消息,询问舟山能不能也有相似政策。“特别是杭州的公共停车场开始试行‘按分钟计费’,不知我们舟山会不会跟进?”记者随即对此进行了采访。
我市有“15分钟尾数不计费”规定,价格也已多次下调
记者了解到,杭州此次试行的方案包括“0.06元/分钟,15分钟内免费”的精细计费,以及“1元/15分钟,不足一个计费周期的时长不收费”的取整规则。而根据《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23〕26号)相关规定,我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所,实际停车尾数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收。即在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内,如停车不超过1小时15分钟(含),只按1小时收费。
记者从我市城市管理部门获悉,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包括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交通场站停车场、公立医院停车场、公共体育场馆及景区配套停车场,以及财政性资金、国有城投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社会资本投资的商业停车场不适用,车主停车时务必留意入口处的收费公示牌。
该部门负责人介绍,实际上舟山停车费这几年已下调过好几轮,如城市道路泊位中心城区收费标准已下调25%以上——从最早的5元/小时,逐步调整到“首小时3元、后续每半小时2元”。2023年11月起,还增加了“首小时”概念,并以半小时为单位累进。
为何暂不跟进“按分钟计费”?相关部门表示需综合考量
对于杭州等地的“按分钟计费”模式,目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暂无跟进计划。为何暂不跟进?相关负责人解释了三点考量:
第一,任何收费标准的调整都必须经过发改部门的严格审批,包括调研、听证、公示等环节,不是运营公司自己能决定。
第二,道路泊位本身的设计初衷是提倡“快进快走”,如果按分钟计费,反而可能降低车位周转率,违背了管理初衷。
第三,技术系统改造和财务核算也将更加复杂,需要投入相应的成本。
对于未来会不会借鉴“杭州模式”,部门回应称将保持关注,但目前工作重心仍在执行好现行标准。任何调整,都必须基于调研和物价部门严格的审批流程。
记者手记追问不是为了挑刺,而是为了帮市民算清每一分钱。平心而论,舟山的停车费确实不算贵,夜间按次收费对居民过夜相当友好,“15分钟尾数不计费”政策也是较为人性化的设计。但杭州等城市推行按分钟计费,核心逻辑是“让计价回归时间本身”,消除“进位制”带给消费者的不公平感。
如果您对停车收费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拨打本报“晚报110”热线(2828110),或在舟山晚报微信公众号留言,后续关于停车收费政策的相关话题,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