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茅给青年创客“安家”

乡创公寓管理办法出台,首批推出9套房源

记者 翁青青 通讯员 石哲学 付馨颐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6月24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安居方能乐业。记者从普陀展茅街道获悉,《展茅街道“没有围墙的创业园”乡创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即日起面向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客开放申请。

本次乡创公寓坐落于展茅梁横新村,专为“没有围墙的创业园”引进创客提供过渡性住房,首批投放9套房源,后续将按需扩容供给。

申请条件兼顾业态发展与个人资质,设定了明确的要求。在业态层面,经营主体须满1年、年营收超50万元,并至少吸纳5名本地人员就业,一个主体企业仅限申请一套,星级业态可获优先分配。在个人层面,申请人须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舟山本岛无自有房产,进入所属业态工作满半年,且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及以上,持有相关技能证书,或获评普陀各级工匠人才者,优先入住。对于乡镇紧缺人才或对地方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特殊人员,办法还开通了“一事一议”的绿色通道,不拘一格降人才。房源不足时,将综合业态效益、人才层级、社保时长等指标进行排序,公平轮候。

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收取,按年一次性缴纳,标准每年会结合实际情况动态微调,办法同步明确退出规则。

近年来,展茅街道深耕“奔山赴海 创享展茅”乡创共富联合体建设,培育村咖、村味、村晚等特色业态79家,集聚青年创客226名。街道盘活闲置农房资源,通过规范化运营把闲置资产转化为发展动能,推动乡村产业增效、农户增收。此次乡创公寓落地,以安居政策引才留才,持续擦亮“没有围墙的创业园”乡创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