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投资理财亏损 责任谁来承担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4月03日 第 06 版 )

老人投资106万元用于理财,赎回时却亏了21.9万元。亏损是怎么造成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近期,北京金融法院披露了一则典型案例。案例中,某银行客户经理周某在向65岁以上的王某销售基金产品时,存在通过线下销售线上购买的方式规避“双录”监管的情况,且银行履行适当性义务仍存在瑕疵。最终,考虑到本案所涉及投资损失的直接原因系金融市场的正常波动所致,并非银行的代销行为直接导致,故王某对自己投资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但银行也需对王某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北京金融法院在评析案例时表示,本案例明确了老年消费者特殊保护原则。以司法裁判形式确立金融机构对老年消费者负有“有别于普通投资者、更具针对性、更为审慎”的适当性义务,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充分考量客户年龄、投资经验、认知能力等因素,以足以引起注意、能够理解的方式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此案传递出司法与监管需要协同划定的特殊保护、穿透监管和过责相当三重红线。”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一要确立特殊保护原则,金融机构对老年消费者的适当性义务,必须是穿透形式、确保理解的更具针对性的实质义务;二要确立穿透监管原则,只要存在销售人员实质介入,即便交易在线上完成,亦构成销售行为,必须回归专区“双录”,线上渠道绝非监管“飞地”;三要确立过责相当原则,在金融机构违反义务与市场波动并存时,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既保护弱势群体,又防止过度依赖,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公正的责任划分标杆。

田利辉提醒,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应牢记“三坚持”,即坚持自己操作、坚持录音录像、坚持保留证据。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也需进一步细化针对老年消费群体的适当性义务履行标准,建立专门的老年消费者风险评估和产品匹配机制。只有让规则更精细、技术更智能、投资者更理性,才能让金融科技的温度真正抵达每一位老年消费者。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