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罕见病患者医疗费用“减负”

已有9名患者受益,累计补助77.5万元

记者 岑瑜 金春玲 通讯员 孙靓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3月31日 第 02 版 )

本报讯  近日,73岁的应老伯获得4万元罕见病补助款,家庭经济压力得到有效缓解。截至目前,我市已为9名特困、低保、低边等困难人群以外的罕见病患者提供多层次补助,累计金额达77.5万元。

随着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民政等9部门,打破单一保障局限,为罕见病患者构建起多层次补助机制。应老伯正是这一机制的受益者之一。他患皮肤恶性黑色素瘤,是一种主要发生于手脚掌等“肢端”部位的特殊类型恶性肿瘤,虽发病率不高,但恶性程度极高、转移快、死亡率高,被称为皮肤癌中的“隐形杀手”。治疗期间,应老伯共花费25万余元,其中自付部分有14万多元,负担沉重。

我市在国家卫健委公布的罕见病目录中,优先遴选出资管萎缩侧索硬化、自身免疫性脑炎等20种自费负担较重的病种纳入补助清单。凡连续参加舟山市基本医疗保险满5年的患者,其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均可按规定申请补助。

“罕见病用药费用高昂,许多药品不在医保目录内。”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舟山创新思路,通过多方众筹,构建起“社会慈善+部门救助+财政专项”的衔接机制,持续充实罕见病补助公共支付资金池,并实行按自然年度追溯型补助,确保患者当年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补助范围。

补助采取分层递进方式:符合条件的罕见病参保人员,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舟惠保”等政策报销;其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经“舟惠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5万元的部分,由民政、总工会、残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机构)按相关救助政策梯次减负;若个人负担仍超过5万元,超出部分由市财政罕见病补助资金再承担30%,年度补助限额为10万元。

此外,我市还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免申即享”。医保部门主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将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无须患者自行跑腿申请,确保救助待遇应享尽享。目前,2025年度罕见病补助人数统计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将有更多罕见病患者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