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自产自销爱心摊位“上线”

城市管理有序又暖心

通讯员 徐丽佳 郑莹洁 兰叶荫 文/摄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3月27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昨天一大早,张阿婆从展茅赶到东港碧海莲缘小区西门摆摊卖自家种的蔬菜,她开心地说:“现在有了固定摊位,再也不用担心没地方卖菜,且这儿人流量大,菜卖得也快。”

长期以来,老年农户流动摊位的规范管理是基层治理的一道难题。流动摊位是老年农户的重要收入来源,但同时影响着城市市容秩序与道路通行环境。如何在保障农户生计的同时,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更有秩序,成为相关部门重点探索的课题。

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作为,在城区试点设立自产自销爱心摊位,既为老年农户提供了稳定、合规的经营场地,又杜绝了“马路街市”乱象。经过前期摸排调研,该局在沈家门鲁家峙农贸市场、东港碧海莲缘小区西门、东港市场周边三个点位,首批设立自产自销爱心摊位。摊主统一身着绿色马甲,以表明自产自销身份,摊前整整齐齐地摆着一些时令蔬菜,实现了合规经营、便民采购。

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港中队副队长张瑞介绍,管理中除了做好卫生、通行秩序维护和宣传引导,还会严格核查蔬菜来源,确保摊位资源惠及真正有需求的农户。摊位申请对象主要为有自产自销需求的老年农户和困难群众,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属地部门申请,经审核后按规定点位、时间设摊,目前相关工作正稳步推进。

此次试点坚持“疏堵结合、便民惠民”原则,综合考量交通、民生、市容等因素,选取的点位人流量适中、交通便利,既方便农户销售,也便于居民采购。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进试点运行,结合群众反馈和实际管理需要完善管理机制,实现市容管理与民生关怀的有机统一,助力打造更有温度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