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一把手”接听12345
公积金提取、还贷热点问题权威解答

记者 高阳 通讯员 沈芷伊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6年03月02日 第 03 版 )

本报讯 2月28日上午,市属部门“一把手”现场接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活动举行,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力携相关部门负责人坐镇热线现场,倾听市民诉求,针对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热点问题逐一细致解答,以务实服务回应群众期盼。

活动期间,市民来电咨询踊跃,公积金提取相关咨询最为集中。宋女士咨询已故离职员工家属提取公积金事宜,该员工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因账户登记的旧身份证号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导致家属无法提取。张力回应,家属可选择继承提取或实时到账提取两种方式,问题关键在于15位与18位身份证号码差异。针对宋女士提出的外地公安局出具证明相关疑问,张力表示将线下核实后专人予以答复,并详细记录联系方式,确保问题闭环解决。

住房还贷相关咨询同样热度较高。王先生咨询提取公积金提前部分偿还商业贷款流程,重点询问是否需要线下签订《限时办结承诺书》。张力详细介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还贷银行卡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签署承诺书,资金到账后五个工作日内须结清贷款,并提交还款证明复印件;若主贷人为配偶,配偶需一同到场,所需材料简洁明了,方便市民办理。

虞先生咨询组合贷款中公积金余额还贷的手续及证件,其账户余额30多万元,计划提取20万元偿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张力明确答复,主贷人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还贷银行卡,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即可办理。

何先生咨询能否提取本人公积金为女儿支付购房首付款,颇具代表性。张力解释,公积金余额仅可用于本人或配偶购房首付款,无法直接用于子女购房。针对其需求,张力给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房子仍在女儿名下,但须在支付完首付款后可提取何先生本人名下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二是在女儿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加上何先生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下,可提取何先生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首付款,同时也可由何先生办理公积金贷款。张力还补充说明,目前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已无需留存保底余额,进一步释放公积金使用灵活性。

此外,余先生来电咨询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和维修基金相关事宜,询问能否分两次提取。张力回应,两项业务可按需分两次提取,每个家庭每项业务暂限提取一套住房且仅限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同时明确两项业务均需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