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地机器人多次故障换货遭拒
消费者依法维权成功退款
记者 周意娜 通讯员 乐将林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12月24日 第 02 版 )
本报讯 近日,定海的消费者杨女士购买的扫地机器人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与商家协商换货遭拒,经区消保委调解,最终成功实现折旧退货退款,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去年10月,杨女士在定海某电器经营单位支付3849元购买了一台扫地机器人,整机保修两年。今年4月起,机器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于8月底送修至品牌总部。首次维修后问题未解决,9月第二次送检后确认为故障机。杨女士与商家协商换货,起初获得同意,但当她到店办理时,商家却以“品牌总部未批准”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多次沟通无果后,杨女士向定海区消保委投诉,并提出退货要求。
消保委受理投诉后组织双方调解。商家辩称自己仅为销售方,换货需由品牌方决定。消保委工作人员明确指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或按规定退货,商家以“总部未同意”作为拒绝理由于法无据。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杨女士选择折旧退货,商家扣除相应折旧费用后办理退款。
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家电时应主动了解“三包”规定,明确自身权利。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通过12345等渠道寻求帮助,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