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本月起全市限行

记者 汪超群 通讯员 邱路路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11月05日 第 02 版 )

本报讯  本月起,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舟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面限行。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是现有柴油车中排放标准最低的车辆,由于使用年限长、发动机老化、超负荷使用等原因,车辆冒黑烟行驶等现象时有发生,带来的NOx(氮氧化物)和PM2.5污染较大,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去年,我市发布《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明确自2024年11月30日0时起,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舟山本岛区域(含长峙岛、朱家尖、鲁家峙)通行;自2025年11月1日0时起,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舟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本次限行措施不区分营运和非营运车辆,对非浙L车辆同等有效。对于违反通行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据了解,我市自2021年启动新一轮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工作以来,已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1030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3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享受报废更新相关补贴,含提前报废40辆、提前报废并更新3辆,累计补助12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