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擦亮城市流动窗口

我市部署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记者 高阳 通讯员 沈泓余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11月01日 第 02 版 )

本报讯 10月30日,记者从舟山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部署会上获悉,针对市12345高频事项中出租汽车服务质量等突出问题,我市正深入推进重点区域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和城市文明形象。

此次行动以“降投诉、提满意、优环境”为核心目标,一方面创新建立重点区域信誉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牵头建立重点区域信誉管理机制,制定《重点区域出租汽车信誉管理指导意见》,首批将普陀山国际机场、市汽车客运中心、三江客运中心、普陀长途客运中心、沈家门客运站、朱家尖慈航广场等6大交通枢纽与旅游集散地纳入管控。根据新规,出租汽车若因拒载、议价等各类违规行为被处罚,或拒不配合调查,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巡游车将被限制进入站场候客,网约车则由平台强化管控,首次列入监管7天,二次列入监管15天,三次及以上延长至30天,完成信誉修复方可解除限制。

企业主体责任同步压实。新规明确,二次及以上违规车辆的驾驶员需经专项培训,所属企业须提交整改报告;若企业10%以上车辆被列入监管名单,市或县区交通部门将约谈企业负责人。

目前,各区、功能区已成立交通、公安、城管联合工作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巡查。

据了解,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第二阶段将持续至12月底,2026年1月起进入长效建设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