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查处一起违规放生行为

郭杰 吴佳欢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7月17日 第 03 版 )

  □通讯员 郭杰 吴佳欢 文/摄

  本报讯   7月14日傍晚,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朱家尖一船舶码头成功查处一起违规放生行为,有效维护辖区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码头现场查获运输车辆4辆、渔船1艘,查扣青蟹、黄姑鱼、小青龙等水生生物共计51筐,总重386.5公斤。经调查,这些水生物原计划在无专业监管的情况下违规投放至朱家尖附近海域。目前,涉案水生物已在专业人员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科学放流,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朱贤军表示,规范的增殖放流活动对恢复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积极作用,但无序放生可能带来多重危害。

  据介绍,盲目放生不仅会造成放生物种大量死亡,还可能引发生物安全风险,干扰正常渔业生产,更可能导致外来物种入侵,破坏本地生态系统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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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放生活动,必须提前向渔业主管部门报备放生种类、数量、规格等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放生物种应来自正规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严禁通过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等非正规渠道获取放生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