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中心应付款项清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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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晚报 》( 2025年07月17日 第 15 版 )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往来,我中心现对历史留存应付款项进行集中清退。2018年前与我中心存在应付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凭证前往中心办理款项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

  办理地点:舟山市港航国际B座13楼1319室

  咨询电话:0580-2035786、0580-2024252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