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2022万余元

普陀查处一无合法来源进口松子案

应博 曹斯琦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7月09日 第 02 版 )

  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供图

  □通讯员 应博 曹斯琦 

  本报讯  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查处一起无合法来源进口松子案,涉案松子重304余吨,涉案金额2022万余元,为历年之最。

  今年2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接到海警部门移送的一起无合法来源进口松子案件。经查,上述松子系不明身份人通过虞某委托运输船船长鲁某运输,并约定到港后结算运费。鲁某驾驶船舶到达指定海域,通过浮吊船将“大船”上的松子过驳至运输船。之后,该运输船被海警部门查获。据鲁某供述,“大船”无船名船号,工作人员讲韩语,涉案松子的部分外包装有韩文。鲁某、虞某等无法提供所运输松子的合法来源证明,且无法联系到相关货主,该局对上述船只所载的无合法来源的松子进行了公告。公告期满后亦无当事人接受调查。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松子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局经无主公告、处罚告知公告等程序,已于近日做出收缴拍卖款2022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局根据海警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已办结2起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煤炭案件。今年办理的涉嫌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松子案,涉案金额为历年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