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省、市渔业部门开展伏季休渔海上联查行动
陈斌娜 沈洁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5月24日 第 03 版 )
□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沈洁
本报讯 近期,有群众举报称,发现舟山海域有拖网渔船在生产作业。前天,两艘省、市海洋渔业执法船在普陀朱家尖、东极以及六横海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现场核查,涉事渔船为持有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外市籍渔船,正在进行丁香鱼捕捞作业。
前天上午,执法船队在东极海域发现一批正在生产作业的渔船。它们多来自温州瑞安、苍南和台州玉环等地,以捕捞丁香鱼为主。同行的还有各地的冷藏加工、运输等捕捞辅助船。其中,冷藏加工船上均配备了一套丁香鱼加工生产线,可直接在海上与渔船对接,将捕捞上来的原料鱼现场加工,并打包入库。
“经过我们核查,这些渔船都是由上级部门通过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的渔船。”市海洋行政执法大队安全执法科负责人丛培龙说,但“持证”渔船在实际捕捞作业时,必须按照核准的范围、时间、网具等内容依法进行生产作业。
丁香鱼的核定捕捞季只有1个月半时间,恰逢休渔季。为确保资源可持续利用,省海洋渔业执法部门专门派员随船监督,主要负责监管作业船只的生产安全,监督是否有捕捞违禁渔获物等。
与此同时,已连续3年跟随这些丁香鱼作业渔船在海上进行现场监督观察的,还有来自东海水产研究所的观察员。
“我们除了随船监督这些渔船的生产情况,渔获物捕捞日志记录外,还有抽取鱼货样品寄回研究所进行科研研究等。”该研究所观察员陈建说,如果发现渔船捕捞的其他鱼货比例较多,超过规定标准时,就会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该区域的生产。
据介绍,经过一天的海上巡查,联合执法船队未发现有违规渔船和非法捕捞行为。我市渔政部门也将持续关注这批作业渔船,如市民有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