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经营“网络书店”涉嫌违法

1人因非法经营电子刊物获刑

闻晴 姚留艺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5月14日 第 02 版 )

  □通讯员 闻晴 姚留艺

  本报讯  近日,胡某某因非法经营电子出版物获刑。

  经嵊泗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至2024年10月期间,胡某某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买境内外电子刊物,上传至其搭建的数据资源网站,并通过会员制、零售模式向阅览者收取费用。经核查,该网站存有报纸、期刊、图书合计三万余份。经舟山市新闻出版局鉴定,这些电子刊物均为非法出版物,胡某某通过此类行为共计非法牟利8万余元。最终,法院认定胡某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据了解,为确保出版物市场规范有序,我国实行严格的出版物经营许可制度。胡某某在未取得资质的情况下售卖电子刊物,属于非法经营。该行为破坏市场准入规则,使得未经审查的电子刊物流入市场,可能存在内容低俗、错误引导甚至传播有害思想等问题,危害个人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损害合法经营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