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类专项捕捞许可持证渔船开捕时间有调整,由原来的8月1日12时延期至8月5日12时

我市3800余艘渔船昨已全部入港伏休

陈斌娜 蒋柯烨 沈洁 陈永建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5月02日 第 03 版 )

  □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蒋柯烨 沈洁/文

  记者 陈永建/摄

  本报讯  昨天中午12时起,东海全面进入“休养生息”。除钓具外,我市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等全部回港休渔,共计3800余艘渔船。

  上午8时半,记者在普陀沈家门渔港看到,桅杆林立,上千艘渔船秩序井然地停泊在港内。受天气与海况影响,许多渔船提前回港休渔,船上空无一人,就连网具等杂物也已收拾干净。

  “浙岱渔05388”船一早回港,卸完鱼货后船员们就忙着解网具,准备封舱入库。  

  “渔网卸下放好,休渔期间不能再取出来了。利用休渔期,我们准备修一修船,再提前做好开捕前的一些准备工作。中间还会参加一些上级部门组织的面对面安全教育等各种学习活动。”该船船老大吴海说。

  “浙岱渔05388”是一艘桁杆拖虾船。根据新调整的相关规定,今年该船的开捕时间会比去年晚4天。吴海表示:“不管伏休制度怎么调整,我们一定会遵守,不‘抢跑’。”

  今年的休渔制度延续往年管理规定,统一实施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的东海海域休渔时间。但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在休渔期间申请开展专项捕捞后,其开捕时间由原来的8月1日中午12时调整到8月5日中午12时。

  同时,在休渔期和休渔海域范围内,全市各地都将严格落实“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管控要求,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回所属船籍港休渔。

  昨天,我市所有应休渔船已全部入港休渔,最后一航次渔获物在市场上还有7天的交易时间。从5月8日起,市场上将全面禁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接下来,我们会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一起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击非法捕捞、收购及销售违禁渔获物等行为。”普陀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沈鑫表示,休渔期间他们还将加大海上执法力度,并联合海事、公安等部门定期开展执法行动等。 

  记者了解到,禁渔期间,全市海洋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巡航检查等方式开展执法,紧盯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严打涉渔“三无”船筏,严管应休渔船,严抓安全执法检查,严惩海上违法行为,严控违禁渔获物,并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5”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等,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良好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