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沪嵊两地签署跨区域协作办法
滕海平 郭琼洁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4月11日 第 03 版 )
□记者 滕海平 通讯员 郭琼洁
本报讯 4月9日,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海浦东海警局芦潮工作站、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嵊泗县海洋经济发展局、舟山海警局嵊泗工作站6家单位,在嵊泗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办法(试行)》。
该协议旨在聚焦区域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规范衔接等方式,协同处理海上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等相关工作,联动打击非法捕捞、海洋倾废等违法犯罪,全力推动跨区域综合治理。这一举措有助于解决跨区域执法标准不统一、案件管辖衔接不畅等问题,标志着沪嵊两地在海洋领域的执法司法合作进入新的阶段,为长三角海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提供了新的实践模式。
据悉,2023年以来,嵊泗检察院共办理破坏海洋资源犯罪案件14件32人,办理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4件,追缴生态修复补偿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