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渔民误捕“水中活化石”
在渔政部门指导下放生
陈逸麟 张柱中 字数:
《 舟山晚报 》( 2025年01月08日 第 03 版 )
□记者 陈逸麟 通讯员 张柱中
本报讯 昨天,普陀六横一艘渔船在作业时误捕一条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鲟,在渔政部门的指导下进行放生。
记者从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了解到,昨天凌晨,正在海上生产作业的浙普渔19155号船误捕上一条体长约50厘米的“怪鱼”。船长王辉现场研究比对了半天,不能确定这鱼的品种。担心可能误捕到国家保护动物,王辉很快通过海上通信设备将此事上报给六横镇台门渔船管理服务站。
台门渔船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对王辉发来的照片进行比对,经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辨认,确认该鱼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中华鲟。
得知该消息后,回港途中的王辉异常激动,将中华鲟在船上暂养了起来。昨天10时,浙普渔19155号船停靠六横台门码头,等候多时的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六横镇渔农科工作人员迅速上船检查中华鲟状态。经观察确认,这条中华鲟体征正常、状态良好,现场立即将中华鲟放生。
据介绍,中华鲟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与恐龙生活在同一时期,已有1.4亿年的历史,是长江中体型最大的鱼,有“水中活化石”之称,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具有溯河洄游的习性,我国黄海、东海等东部沿海大陆架都是其活动范围。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近年来,普陀区不断强化海洋生态保护措施,通过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完善救护机制、强化巡护救助、增殖放流等措施,渔民保护意识明显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有了较好的改善。接下来,普陀区海洋经济发展局将继续加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强化保护措施,切实提升保护效果。